夫妻欠债需要双方还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0-07-26

  在我国,实行婚后财产共同制,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婚姻存续期间,除了有财产,也可能存在有债务,那么,夫妻欠债需要双方还吗?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欠债需要双方还吗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有连带清偿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1、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看不同情形:

  (1)一方赌博等从事违法行为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夫妻欠债需要双方还吗?

二、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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