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2-02-24

  大部分家庭能够在一起生活并不是因为夫妻之间的爱,而是因为担心自己离婚后丈夫再娶,自己的子女会比较可怜,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婚姻破裂孩子归属的问题一般来说孩子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一般来说男方的机会会比较大。但是不管哪一方想合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应该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包括了物质条件和自身的健康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离婚后孩子被对方虐怎么办

  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是双方作为孩子抚养人的法定权利。一般说来,双方是可以协商签订协议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是否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已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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