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是否必须公证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浏览: 时间:2022-08-28

  一、遗产继承是否必须公证

  遗产继承并不必须公证。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赠、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任何一种继承当时都不必经过公证,只有遗嘱继承中,如果被继承人要订立公证遗嘱,是需要到公证机构办理的。初次之外的情形,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办理公证。如果要对遗嘱进行公证,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一)提供公安机关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二)被继承人生前户籍地、居住地、死亡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三)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金额、遗产由谁占有、使用、收益、保管的证明材料,如遗产清单、产权证书、发货票、证人证言等。

  (四)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或在其他形式共有财产中(如合伙财产等)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产在共有财产中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营业,审计证明等。

  (五)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生育和抚育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律拟制血亲或与之有密切关系的旁系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证明材料,以及他们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证明材料。

  (六)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提供公证书,自书遗嘱的提供自书原件及能证明确系自书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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